民族经济学课程设置
开课时间
备注
必 修 课
公共 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文科)
54
3
第1学期
全校统一安排上课与考试。
自然辨证法(理科)
第一外国语
144
4
第1、2学期
学位 核心 课程
学科 基础课
1中国经济理论与方法
课程设置6门为宜,不超过7门。
专业课
2西方经济学
3民族经济学
以下时间待定
4广义民族学
5环境资源产业经济学
6发展经济学
7城市经济学
选 修 课
公共 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
72
2
第3、4学期
各专业开设专业选修课门数不限。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由选修,获取规定的学分。
外语口语与听力
外语阅读与写作
专业 选修课
WTO与民族经济发展 民族地区旅游开发
36
国际经济学 西部大开发专题研究
公共经济学; 区域生态规划学
投资经济学;福利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经济地理 人力资源开发与理论
行政管理学;经济法学
依据学生需要设置部分课程
开题报告
第4学期初完成
实践调查
1
第4学期末开始
学分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增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民族学
跨学科、同等学力考取者须修读至少2门以上本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部门经济学 财政金融学 经济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