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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博士学位点导师统计表
施正一,1932年1月生于安徽省桐城县。194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参加了渡江战役和解放大西南的战斗。1954年8月从云南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学习。由于他的刻苦钻研,随后又被选拔到经济学说史研究班,师从苏联专家卡达拉也夫教授。1958年3月自愿调到中央民族学院政治系当经济学教员,一直工作至今。从1958年至1978年期间,施正一教授主要从事教学工作,兼搞一些科研工作,重点课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民族理论与传统民族学中的主要流派;1978年后至今,则主要从事科研工作,兼搞一些教学,培养研究生,研究的重点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探索中国民族经济发展问题。在中央民族大学,施正一教授创建了民族经济学,为西部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的经济型高级人才(十七大他又有两名学生进入中央候补委员)。施正一教授还是最早倡导了西部大开发并为之进行了科学的论证。 施正一教授在工作的同时依然潜心研究,奋发著书,硕果累累。发表长短文章约有120余篇,大小著作计有几十部。他的主要著作有:《民族词典》(主编),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出版,该书受到当时中央领导的重视;《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主编),1984年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1985年出版;《民族经济学与民族地区四个现代化》,民族出版社,1987年出版,该书荣获省部级一等奖;《中国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开发研究》(主编),民族出版社,1988年出版;《理论思维与经济科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西方民族学史》,时事出版社,1990年出版;《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时事出版社990年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词典》(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出版;《广义民族学》(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出版,该书荣获省部级一等奖;《关于民族科学与民族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民族经济学导论》,民族出版社,1993年出版;《简编广义民族学》(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民族经济学教程》(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理论思维与民族科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民族经济学教程(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施正一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中国历代经济思想家(百人小传)》(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外国历代经济思想家(百人小传)》(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当代中国著名经济学家(百人小传)》(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论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民族出版社,2004年出版;《当代中国民族学家(百人小传)》(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主要学术贡献: 第一,精辟地提炼并系统地概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资本论》中所应用的理论思维方法是“表象——抽象——具体”的科学方法,并且论证了这个方法具有普遍的价值意义。 第二,把民族学与经济学结合起来,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并倡议创立“民族经济学”新学科,80年代中期又创造性地提出西部大开发理论,并把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开发确立为民族经济学科的主要研究内容。 第三,提出中国民族科学的发展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为指导,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科学。为了与传统民族学研究相区别,他把民族学划分为“狭义民族学”和“广义民族学”,认为“发展广义民族学是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必由之路”。 刘永佶,男,汉族,1951年11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学会副会长、中国《资本论》学会理事。主要讲授《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当代中国经济理论》等课程。1989年获国家教委霍英东教育基金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类),1993年获国家教委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政治经济学方法论》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994年、1996年、1998年获河北省第四、五、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995年被评为河北省第一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出版《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纲要》、《劳动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劳动社会主义》、《中国官文化批判》、《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等专著27部,在《经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涉及政治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国经济理论等。1999年主持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治、文化的内在统一》、2000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和中国经济矛盾的主体范畴》、2003年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在探讨现代经济矛盾中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985工程”项目主持人。 其研究成果以及思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 一个后起民族有着追赶先进民族的冲动。农业文明领先于世的中国,200多年来,被资本主义主导的工业文明冲击得支离破碎,国富民强成了几代中国人的终极追求。但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认识以及历史等原因,会不自觉的失去自己的主体性。中国在几十年来,思想一直被教条主义的学风笼罩着,那就是以别国的结果来演绎中国现实,在政治经济学上尤其如此。此种方法不能解释中国现实矛盾更谈不上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 青年时代的刘永佶,与其同龄人一样,经历上山下乡,插队务农。抱着对中国现实矛盾之困惑,在插队期间,就开始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以及其他社会科学,通读了《资本论》等一系列著作。此举曾被河北日报以半版进行了报道。他坚信,中国人自己能凭借自己力量来研究自己的矛盾,也能够创造自己的理论,但是,理论创新的前提是方法上的创新。以此为出发点,他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一直贯穿了他的学术生涯,以方法革新理论,以理论促进方法。早期,主攻黑格尔哲学与西方近现代哲学史。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奠定了哲学逻辑学的前提,通过对方法论的研究,提出了系统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他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就是辩证法的具体化,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就是以辩证法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通过系统抽象的过程,形成概念运动,使概念成为逻辑关节点,通过概念来界定矛盾,概念的运动又是矛盾运动的表现,通过概念的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以及概念的转化,将现实矛盾的运动过程体现在概念中,不断充实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以论述体系的方式表达出来,概念运动与论述体系的统一促进理论的形成与演进。在方法论的研究中,他发现了研究者必须确立自己的主体性也就是主义,主义主导方法,方法实行主义。 二、对马克思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的研究 在方法论以及在对中国现实矛盾分析的过程中,刘永佶教授深刻理解到对马克思教条理解的危害,从中国人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任务。其核心就是确立研究者的主体性,而主体性的确立需要研究者不断在认识自身的过程中才能做到,没有对历史与思维的把握无法确立主体性的,确立主体性也就成了一个非常艰巨的过程。长时期以来,苏联的教条主义,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思维,好像中国人只有接受别人的结论而不能思考自己的问题一样,最典型的就是对“客观”的理解。好像我们自己都是这些“客观”的接受者和盲从者。殊不知,在研究主体与对立面之间,其实本来就没有什么中介,别人的理论只有成为研究者内在的东西才能有助于研究对象的理解。从这个思路出发,刘永佶提出马克思理论体系是一个整体,劳动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主体,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作为灵魂,劳动人道主义不仅有自己抽象部分的各范畴和体系,而且具体表现于剩余价值理论和社会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之中,并由此而具体指导社会主义运动。刘永佶教授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脉络来看马克思的原则,并将这个原则内在化他自己的研究中。劳动人道主义,从对人的本质界定出发,认为人本质的核心就是劳动,以此展开人性、人格、人的价值的分析,从这个角度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原则,该思路,经过10余年的思索,到今天,更为明确化更为彻底化。 当主体性确立到劳动者,通过劳动者个体的眼光看到社会矛盾的时候和,必须将个体认识上升为总体认识,这就需要总体的研究方法。刘永佶教授通过《辩证历史—从黑格尔、马克思、毛泽东的辩证思想与历史变革论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提出,辩证法是人性升华和社会变革中内生的主导因素。黑格尔,马克思,毛泽东在辩证法上是一脉相承,三者的发展是主体性不断明确的过程,从资本为主体发展到以劳动为主体、并将这个主体性的理解贯彻到实践中。发展与研究辩证法是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前提与主要内容。 这个研究进一步深化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质,发展到后来,作者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历史观与辩证法思想,在扬弃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动社会主义,按照现代劳动者的角度系统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阐释,指出,劳动社会主义是现代劳动者利益与意识的概括,是理论、运动、制度的统一。理论上,明确了劳动者的主体意识,通过劳动历史观并根据主体辩证法对社会矛盾进行了基本的规定,并继而从经济观的角度进一步展开分析劳动价值论。社会主义运动,包括在社会主义制度化前和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化后两个阶段,最根本问题就是劳动者的解放。劳动社会主义制度体现在劳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制度、政治制度以及劳动社会主义文化三个方面。在理论、运动和制度的演进与统一中,体现劳动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原则。劳动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劳动者在建立、完善公有制与民主制的进程中,实现社会主体地位和自由发展,这个本质的展开就是社会主义原则,那就是,以民主促进劳动者的自由联合。 三、对中国现代化的研究 分析中国现实矛盾,在克服教条主义的同时还要克服技术主义。技术主义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导性的意识形态,它以现实世界不变为前提,以工业的技术原理运用于社会统治,否认社会矛盾的存在。假如说克服教条主义是确立主体性的话,那么克服技术主义就是要从总体性角度看待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刘永佶教授突破割裂政治,经济文化的方法,将政治、经济、文化统一起来进行研究,从政治、经济、文化统一的角度研究了中国现实矛盾。认为中国当代的主要社会矛盾都是历史的积累,尤其是现实的中国,官僚资本已经死灰复燃,严重侵蚀着社会主义势力。如何理解官僚资本,如何理解官僚资本的历史以及文化背景,必须对中国历史以及文化进行系统分析。在抽象层面探讨经济文化关系,指出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是人本质要素中劳动与意识的两个方面的集合。以此为基础展开中国官文化的批判,指出官僚资本的历史根源,文化遗留,制约着现代中国社会的发展,限制着现代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中国社会主义运动需要不断克服官文化,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实现劳动者的自由发展。 四、对中国经济矛盾的研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利目的不在于器本身,而在于事,对方法的研究最终是落实到对现实的矛盾研究上,在方法与理论的相互推进中,形成了刘永佶教授的研究历程。他在研究方法论到一定阶段后,就开始系统研究中国特殊经济矛盾,出版《中国经济矛盾导论》,在此书的扉页中,作者题写了一副对联,“以中医中药治中国病,择西法西方祛西域疾”。首次将方法的研究贯彻与对中国现实矛盾分析,突破了原来大多数研究者将外国尤其是苏联与西方的经济学作为公理,直接解释中国矛盾的思路,而把中国经济矛盾作为研究主体,借鉴西方经济理论为我所用,形成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认识,这个思路引导着他继续走向前去。一步步明确了自己的主体性。 对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的研究,奠定了他研究的主体性,而对中国历史,文化,现实矛盾的研究都为下一步展开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系统分析奠定了基石。 此时,回到了他研究方法论的初衷,即对中国经济矛盾的困惑。但此时的他,已经是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他,对中国经济矛盾的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研究,是他自身思考的逻辑归宿,从2001年开始,陆续出版了中国经济矛盾四书。 矛盾四书,以《主义、方法、主题---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基本》为起点,确立了主义,提出了主题。社会主义就是劳动者的主义,而作者本人就是劳动者,他内在的把主体性贯穿于对中国现实矛盾分析中,因为作者本人就是在矛盾中。这样的研究是内在的,与其说是对矛盾的研究不如说是对自己的研究。劳动者的发展,就是在通过辩证法看待世界认识自己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解放。主义部分,从人的本质核心劳动出发,落实到劳动者的解放。主义展开主题,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题,就是劳动者的发展,包括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社会主体地位的实现,具体来看,就是保证劳动者的两个权利,即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以及对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这两个权力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基础,而民主只有必须通过社会主义法制来实现。劳动者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是内在统一的关系。公共价值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内在规定,由此展开其他主题的分析。 具体到现实的中国来说,刘永佶通过他所理解的辩证法中的矛盾分析方法,首先分析了中国的主要矛盾,在《民主中国、法制经济》中,分析了影响中国社会矛盾的四个主要势力,即官僚资本势力,社会主义势力,小农经济,私有资本势力。官僚资本势力与社会主义势力的斗争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矛盾的发展就是官僚资本实力与社会主义势力之间的较量。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就是通过社会主义势力约束官僚资本势力,这又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在分析了两个势力的关系后,继续展开研究作为现实社会主义势力的载体的国有企业的矛盾,在《民权国有---以劳动者的身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一书中,提出国有企业的基本矛盾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占有权机构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制约着其他矛盾。 在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点、中国社会主义现实中的主要矛盾分析完成之后,作为逻辑结果,将这些问题统一到《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对中国经济矛盾作了总体的界定并建立起了概念体系。逻辑上,完成了和--分--和的过程,与其他三部分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回观他20多年的思想发展轨迹,是一步步回到自我的过程,这个自我包含了作为研究者的他的个体,也包含了现代劳动者的总体,是个体与总体统一的自我,如此研究得出的结论与所进行的分析也就更为内在化,更体现了现代劳动者的利益。哲人说,思想者是孤独的,刘永佶教授不会孤独,因为他的思考是每个劳动者必须思考的问题,这个思考与他所追寻的劳动者的解放又统一在一起。 樊胜岳,男,1962年1月生,蒙古族,山东省郯城县人。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其后,在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生态经济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在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工作,教授、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人文地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东西部合作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甘肃省发改委特聘专家,内蒙古沙草产业学会顾问。主要研究方向是少数民族经济、生态经济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樊胜岳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方向科研工作,主要主持和参加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子课题“沙漠化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与对策”,中科院重点课题“21世纪初期西北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河西地区农业产业化前景预测与对策”,国家攻关课题“黑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研究”子课题,甘肃省重大社科项目“甘肃省经济与生态研究”、“甘肃省情”等研究课题。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农业产业化和沙产业等方面进行过专门研究,从地理学、生态学和经济学相互交叉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荒漠化治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特别是模式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提出了以荒漠化地区资源高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和技术传播,以荒漠化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沙漠生态恢复,以农业工业会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生态经济模式。从制度经济学分析入手,分析了我国荒漠化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并且把他首次开发研制成功的毒草型荒漠化治理技术,纳入了荒漠化治理技术中。同时,对我国西部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和路径选择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的“葡萄酒+肉牛饲养+蘑菇+沼气”的循环生态产业链模式,在甘肃武威市得到进行大面积的示范和推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他十分关注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和草原毒草的危害与治理技术的研究工作,曾主持了国家科技部“草原新型除草剂“灭狼毒”、“灭棘豆”中间试验”,中国科学院重大课题“草原毒草治理药物试验与技术熟化”、“灭狼毒”、“灭棘豆”药物作用机理研究”、国家863计划项目子课题“天然草原以毒草治理为主的生态恢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及甘肃省、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委托课题,成功研制出在我国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清除狼毒的配方——“灭狼毒”(程国栋院士命名)和化学清除棘豆的配方——“灭棘豆”(任继周院士命名), 用于天然草原狼毒和棘豆等毒草的灭除,对毒草狼毒、棘豆的杀灭率分别达到98%和92%以上,对其他牧草和环境无害。该草原新型除草技术,通过了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认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技术在甘肃、青海、西藏、内蒙古等地区50多万亩的草原上试验示范,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不仅可以灭除长期危害草原的毒草,而且显著改善草地群落生态结构,大幅度提高天然草原的生产能力,社会与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樊胜岳教授密切关注国际学术前沿,把握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先后发表“Desertification Control in China: Possible Solutions”,“The Protection Policy of Eco-environment in Desertification Areas of Northern China: Contradic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AMBIO),“中国荒漠化治理的模式创新与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沙漠科学研究进展”(《科学通报》),“西北地区发展若干关键问题研究”(《甘肃社会科学》)、“民勤县生态政策实施的效果在农户中的响应”《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出版《中国荒漠化治理的生态经济模式与制度选择》(科学出版社),《张掖地区沙产业发展对策与关键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等专著4部。 他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讲授的课程有:区域经济学分析方法、生态经济学理论与方法、资源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等。 宋才发,男,汉族,1953年5月10日生,湖北省武穴市人,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1972年11月于广济师范学校毕业参加工作。1982年1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本科毕业留校任教。1988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6月博士研究生毕业,最后学位为法学博士。1991年6月晋升副教授,1996年10月晋升教授。1993年评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评定为科学社会主义专业重点学科带头人;1998年评定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1999年评定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评定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1999年11月调到中央民族大学工作后,任经济学院“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生导师。历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民族博物馆馆长。兼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鉴定专家、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西部大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学术研究的重点为民族法学和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2001年主持完成的“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重点项目”《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2006年被国家民委评定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著作类二等奖”,同年还被评定为“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2002年5月被教育部聘请为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参与了国务院《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先后主持并完成了国家和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1多项。在公开发表的200多篇学术论文中,有《论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法律依据及其调适》、《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等4篇论文分别获得省级优秀成果一等奖;《论中国企业的国际营销机制与法律规范》、《论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作用机制》等8篇论文分别获得省级优秀成果二、三等奖;2006年1篇论文被《人民日报》专送中央领导决策参考的“秘密半年版”全文转载。出版《中国: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等著作20多部。其中《中国市场经济法》1995年获得中南6省“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系国家首届中华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995年获得湖北省省级优秀成果奖,1998年再获教育部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历史经验研究》系国家教委“九五”规划基金项目,1998年获得第六届武汉市人民政府奖;《社会主义:20世纪回顾与前瞻》(主持人之一)系国家“九五”规划重点项目,2001年获得国家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湖北省第四届优秀作品特别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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