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科研管理制度


  1.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组织管理条例
  2.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招聘“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经济学院工作站主任的办法
  3.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轮换办法(试行)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组织管理条例

为建设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教学研究基地)的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经济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及研究生、本科生更好地利用教学研究基地从事调查研究工作,顺利完成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十五”“211”课题《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制定教学研究基地组织管理条例。

第一条 组织与机构

1.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与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共建国家“十五”“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设立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由经济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经济学院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和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共同担任。

2.教学研究基地下设立工作站,负责本基地的日常工作。工作站站长由经济学院教师和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3.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每年召开一次工作调度、研讨会议,研讨基地建设、利用及管理的经验。参加人员为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工作站站长。会议由经济学院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召集、主持。

第二条 职责与权利

1.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安排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前往基地调研人员的各项活动,对在基地调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

2.经济学院教师与地方政府、部门教学研究基地工作站的站长要密切联系,制定本站工作规划,负责调研工作,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数据库。

3.地方政府、部门教学研究基地工作站站长联系当地政府有关机构、相关科研教学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的调研活动提供便利,传送当地有关统计资料和数据,以及举办小型专题研讨会、座谈会。

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工作站站长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工作站的日常联系,安排、协调调研人员进入本教学研究基地调研事宜,汇总本基地相关资料、数据,并提供给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库。

5.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为地方政府、部门工作站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设备、图书资料及其它费用。

6.教学研究基地工作站站长应主动和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系,报告前往基地调研的事宜,汇报教学研究基地建设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

7.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向教学研究基地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600元,工作站站长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400元,作为教学研究基地管理协调工作的劳务费。

第三条 调研与管理

1.教师、科研人员及研究生、本科生赴基地调研须由项目负责人或系主任、硕士导师组组长提交调研设计提纲,基地主任审查批准。

2.在基地调研期间要尊重民族地区的文化习俗,既要搞好调研,又要和睦民族关系,为其他同志的调研活动创造更好的环境。

3.调研结束后须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一式五份,项目负责人一份,基地一份,经济学院一份,校“211”办公室一份,校科研处一份。

4.到基地调研提交提纲时应附调研经费预算,以作为借款和调研回来报销的参考,调研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报销依据中央民族大学“211”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教学科研人员在调研过程中出现不能独立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通报工作站站长,以便妥善解决,必要时须报告基地主任。

6.经济学院鼓励研究生导师及其他教学科研人员带领研究生、本科生赴基地从事课题调研活动,研究生、本科生到基地调研需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在上报的调研提纲中注明。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11”工程领导小组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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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招聘“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经济学院工作站主任的办法

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十五”“211”工程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教学研究基地)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每个教学研究基地设立一个工作站,工作站设立站长两名,一名在经济学院招聘,一名由地方政府、部门推荐,经济学院“211”工程领导小组聘任。

第二条 经济学院工作站站长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工作站的日常联系,安排、协调调研人员进入本教学研究基地调研事宜,汇总本基地相关资料、数据,并提供给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数据库。

第三条 根据工作业绩,对工作站站长给予一定补贴。

第四条 应聘条件:(1)应聘人员须为经济学院现在职人员;(2)工作认真、思想端正、富有奉献精神,具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第五条 招聘程序:应聘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应聘教学研究基地、工作的初步设想),于12月20日前交科研秘书;由经济学院“211”工程领导小组和基地主任确定、聘任各教学研究基地工作站站长。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11”工程领导小组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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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轮换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院教师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能顺利开展所承担的“211”、“985”及其他科研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各位教师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在院系的统一安排下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任一种来合理安排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

1.按学期集中任课。这是指教师可在明确本人学年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尽量集中选课,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全学年的教学任务,从而空出另一个学期专门进行科研工作。

2.结对对调制。在同一系同一学期内任课时数相当的甲、乙两位教师可以结对,当甲教师在某段时间内因外出调研而无法上课时,乙教师可利用甲教师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讲授自己所担任的课程;当甲教师调研结束后,乙教师可外出调研,这时甲教师可利用乙教师的上课时间和地点来讲授自己所承担的课程。这主要适宜那些外出调研时间在两周以上至一个月内的教师,且在此法中,两位教师所讲授课程的学时数必须相当,且甲教师所教授的班级在乙教师的授课时段内必须没有排课,乙教师所教授的班级在甲教师的授课时段内也必须没有排课,调研所需的时间也应相当。同时,甲、乙教师所讲授的课程都不能打开,因为调整上课时间可能与选修学生的专业课上课时间相冲突。

3.短期调课。这是针对那些每学期只有一门课且每周只上一次课的教师,如果外出调研时间能控制在两周之内,可在上完一次课后出发,中间调停课一次,直到下一次上课。任课教师调课须填写调课申请备案,调研结束后需找时间补课。

4.本办法的实施以系为单位,由教师个人申请和结对,各系主任、副主任要在保证本系教学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将计划提前报院教学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批准后实行。

5.院教学办公室将各系相关申请汇总,统一安排,并做好与教务处的协调工作。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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